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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价人问答网专家管理制度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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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2011-9-13 03:2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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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4]偶尔看看III

    造价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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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09-7-25 13:34:07 |显示全部楼层

    造价人问答网专家管理制度


    造价人问答网是强力打造的行业顶尖精英服务平台,为造价人员解决日常工作中遇到的各类专业和疑难问题,同时也为行业精英提供展示自我的平台。造价人问答专家选来自行业各地精英,不论你来自何方、年过几旬,你都可以在这里到自己的一片天空,这里是永不落幕的造价交流平台。
    造价人问答网专家征集已经全面开展,专家必须履行造价人问答网各项规定义务,全心全意为造价人问答网网友服务,同时作为专家,在展示自我风采的同时独享积分奖励制度。

    一、    专家入围条件:
    1、         历届各省算量大赛(鲁班算量、清华思维算量、广联达算量等其他造价行业比赛)进入决赛者
    2、         造价人问答网精英
    3、         连续两个月或累计三个月每月答疑解惑回复问题平达50个;问题采纳率不低于10%
    4、         其他特殊情况经造价人问答网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者,列为特邀专家
    注: 入选各类专家只要符合上述条件之一即可;
    新加入的专家、特邀专家需要提交专家申请表;
    如在条件相同情况下,已是造价人问答网用户优先;
    特邀专家、专家数量不限

    二、专家义务
    1、专家:及时回复造价人问答网用户一对一提出的问题积极参与答疑解惑。
    2、专家需遵守造价人问答网上各项规章制度及其专家考核制度,每月考核一次,考核不合格者立即取消专家资格;
    三、专家享有的待遇 :
    1积分兑换礼品时,可以提个性化礼品需求
    2、开放个人空间
    3、每月被采纳问题数量达50个,奖励500积分


    其它待遇:
        通过审核成为专家后,享有月、季、年三种方式的特殊奖励,奖项高达几十种。如月度第一名可以得到2000积分,季度第一名可以得到几万的积分,年度更有大件礼品赠送。具体细则,通过审核可见详细内容!

    四、造价专家的考核与管理
     造价人问答网是强力打造的行业顶尖精英服务平台,为造价人员解决日常工作中遇到的各类专业和疑难问题,同时也为行业精英提供展示自我的平台。所以我们除了在最初的专家资格审核阶段非常严格,层层把关外,造价人问答网管理人员还会以月为单位(每月初统计月中旬公布)对造价专家的回答进行考核,基本要求如下:

    1.            质量要求:
    (1)专家回答原则上应限于其专精领域;
    (2)专家回答不能在内容和参考资料中出现任何形式的广告,尤其是指向提供单位主站(页) 的网址链接,按照知道一直以来对网友的管理原则,发现后立即清理,情节严重者,协商无效取消专家资格;
    (3)专家回答中连续出现简短无知识性的回答,立即清理,情节严重者撤销专家资格;
    (4)专家的回答中出现恶意中伤他人或其他单位,立即清理,撤销专家资格;
    (5)其他未尽事宜请参考知道对于一般网友的管理规则,专家的回答也应不低于此规定。

    2.             数量要求:
    (1)每位专家每周回答不得少于10个;
    (2)连续两周零回答或者连续三周回答不合格者考虑撤销专家资格。

    3.             请假管理:
    (1)一周以内的不用请假,但在收到专家管理人员的提醒电话时应合理说明原因;
    (2)请假一周以上到两周的需要提前3天打电话或用邮件通知,得到管理人员回复后方可, 请假期间专家仍可保留其资格一个季度最多请两次假;
    (3)请假一个月以上的专家从请假之日起暂时取消其专家资格,在假期结束后可再次发送申但不必通过资格审查;
    (4)节假日(春节前一周和后两周,五一和十一各一周)不计入考核;

    4.            投诉管理:
    (1)回答投诉
    当收到网友对专家回答的不良反馈时,知道管理人员会在一个工作日内通知专家或其接口人对专家进行提醒,情节严重(如抄袭他人答案)经提醒仍然再犯者撤销专家资格;


    五、专家卸任制度
    凡违反以下条例之一,警告无效者,专家将被自动卸任;
    1、  每年1-12月中有连续两个月或累计三个月被采纳数量未达25者;
    2、  好评率低于30%者;
    3、  特邀专家坐诊年度低于五次者;
    4、  违反造价人问答网帮助中心里的禁止条款;
    5、  回答问题简单描述,只为得分者;
    6、  恶意刷分者,一经发现,终身不再录用;
    7、  在网上出现违反国家法规、法律行为,一经发现,终身不再录用;
    注:除备注终身不再录用者,其他情况被卸任后,达标者可以申请专家。

    点击进入申请造价专家 http://bbs.86zjr.com/thread-205-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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